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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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上海志冠美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受理人: 联系电话: 021-63810151 63810152
传真: 021-63810151-804
地址: 上海市蒙古路99弄28#180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上海美术教育网发布招生信息,并由乙方代理招生,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 招生信息发布处:乙方所属网站(上海美术教育网— http://www.shmsjy.com )。
• 发布类型:文字图片加网页形式的招生简章(简单)。
• 发布位置:上海美术教育网培训招生频道。( http://study.shmsjy.com/index.html )
•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代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利用上海美术教育网的辐射范围,用合理的搜索功能,配合完善的在线报名系统,,进行代理招生合作。
• 收费: 收取招生信息发布和网页制作费用,一年共计 400 元人民币,所需费用一次性付清;另外支付竞价广告位费用 元,(在频道页 栏目页显示) ,周期 月。
• 通过报名系统或其他渠道由我方推荐并交纳学费的学员,学生的报名费减免,学费第一次免除100元。甲方相应一次性收取每个学生学费 10% 的推荐费用。 注:报名过程中乙方不代收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学费,所需报名费用及学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收取,乙方只负责推荐。
• 甲方承诺: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 乙方承诺:
每个被录入的培训点,将享受我网站一系列的优惠和优先服务:
Ⅰ 网站商城除特价和促销产品外,所有美术用品按照团购价优惠,,同时 把购物的培训点名称收录和发布在网上商诚的客户列表当中。并赠送十张上海美术教育网会员卡。
Ⅱ 可优先享受培训班学生网络画展的申请和优惠举办。
Ⅲ 可享受一次上海美术电子杂志的特刊宣传。
• 甲方应及时提供需要更新的内容,如因此产生的信息延误,异议及后果,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负责内容的更新制作和日常维护。乙方保证在
协议有效期内不私自变更甲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
• 责任免除:
• 因战争、自然灾害,互连网灾难(包括不法攻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服务机器及相关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临时不能正常运行;
• 因电信部门、互连网通讯提供商技术调整、政府行政管制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
• 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临时不能正常运行;
• 由乙方推荐的学生正式在甲方就学后(以学生加纳学费之日为准),乙方和学生的关系自动解除,入学后甲方和学生所产生的任何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于以上原因所导致的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或甲乙双方的争议,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其他方式的责任。但乙方愿意在适当的情况下尽量提供义务补救措施,和义务调节。
因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共同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被告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帐 号: 9559 9800 3047 5102 510
收款人姓名:张旭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业务受理人签字:
(印章) (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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